民政局

喪失、歸化、回復國籍

主辦單位
民政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國籍法
書表下載
  • 查詢土地、建物所有權人地籍歸戶同意書
  • 同意書
  • 工作收入聲明
備        註
1.居住在國外之本市居民請至各國駐外館處辦理。 2.原則戶政事務所受理轉報4天(喪失國籍者戶政所須查證其有無國籍法第13條各項情事可不在此限),層轉民政局轉內政部,經內政部核定後,戶政所函復申請人。 3.依國籍法規定各申請案類型檢附文件不同,爰以網路預約方式申請,受理機關將再聯繫案件辦理相關事宜,並約定送件時間。

網路預約

費用
  • 證書規費
    審核後通知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14天

臨櫃申辦

應備書證
  • 1.申請書正本及有關證明文件(「國籍法施行細則」之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 2.申請人印章或簽名/正本
  • 3.2年內符合身分證規格照片1張,規格依請領(初、補、換)國民身分證之相關規定辦理/正本
費用
  • 證書規費
    NT$ 1200元
繳費方式
其他

處理時限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