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民政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申請時已滿18歲
- 身分不限
- 其他1. 本項申請請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2. 網路預約方式,待案件申辦後臨櫃繳費。 3.符合特定資格者,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頁面申請登記。
法規依據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戶籍法、戶籍法施行細則
書表下載
- 01 終止結婚協議書(含權益說明懶人包)
- 02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協議(重新協議)書
備 註
1.相同性別二人如欲解消婚姻關係,應辦理終止結婚登記。
2.協議終止結婚,雙方須同時到場申辦,且以向戶政機關為登記始生效力。但經法院裁判終止結婚確定、調解或和解終止結婚成立或其他終止結婚已生效者,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
3.終止結婚當事人之一方可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至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中文或英文終止結婚證明書,每張收費100元。終止結婚證明書可授權委託他人辦理,應查驗授權委託書及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印章(或簽名),在國外作成之授權書須經駐外單位驗證。
4.終止結婚當事人之一方可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至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婚姻紀錄證明書,每張收費15元。婚姻紀錄證明書可授權委託他人辦理,應查驗授權委託書及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印章(或簽名),在國外作成之授權書須經駐外單位驗證。
5.上開文件皆須正本。
6.辦理本項登記,需換發國民身分證,其處理期限及所需證件另請依請領(初、補、換)國民身分證之相關規定辦理。
7.依申請案件種類不同,所需檢附文件亦不同,爰若以網路預約方式申請,受理機關將再聯繫確認案件具體情形,並約定送件時間等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