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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監護登記、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輔助登記

主辦單位
民政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 其他1. 本項申請請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2. 網路預約方式,待案件申辦後臨櫃繳費。 3.符合特定資格者,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頁面申請登記。
法規依據
民法、戶籍法、戶籍法施行細則
書表下載
  • 01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協議(重新協議)書
  • 02 委託監護書約
  • 03 終止委託監護書約
  • 04 委託書
備        註
依申請案件種類不同,所需檢附文件亦不同,爰若以網路預約方式申請,受理機關將再聯繫確認案件具體情形,並約定送件時間等事宜。

網路預約

費用
  • 換領戶口名簿規費每份
    NT$ 30元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2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應備書證
  • 1.戶口名簿正本。
  • 2.有關證明文件正本(如法院裁判書及確定證明書、離婚協議書)。
  • 3.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或簽名。
  • 4.委託書正本。
  • 5.法院裁判文件,如經多審級裁判,請攜帶歷次法院裁判文件及確定證明書。
  • 6.應備證件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駐外館處驗證;在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作成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應備證件為外文者,應另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費用
  • 換領戶口名簿規費每份
    NT$ 30元
繳費方式
現場繳費

處理時限1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