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原住民身分登記

主辦單位
民政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原住民
  • 其他1. 本項申請原住民身分取得、喪失、變更或回復之登記,以及原住民族別註記或變更請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原住民身分更正登記請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2. 網路預約方式,待案件申辦後臨櫃繳費。 3. 符合特定資格者,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頁面申請登記。 4. 依原住民身分法第6條第1項取得原住民身分及第5條第1項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者,不得委託他人辦理。
法規依據
戶籍法、戶籍法施行細則、原住民身分法
書表下載
  • 01 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約定書
  • 02 配偶(共同監護人)單獨申辦同意書
  • 03 委託書
備        註
依申請案件種類不同,所需檢附文件亦不同,爰若以網路預約方式申請,受理機關將再聯繫確認案件具體情形,並約定送件時間等事宜。

網路預約

費用
  • 換證規費每張
    NT$ 50元
  • 戶口名簿每份
    NT$ 30元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2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應備書證
  • 1.原住民身分認定及登記申請書正本1份。
  • 2.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當事人戶口名簿正本、國民身分證正本(未領證者免附)。
  • 3.當事人為未成年人時,應由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親自申請,如父母之一方未能會同申請時,須附他方之同意書正本。
  • 4.足資證明具有原住民身分之文件(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
  •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 6.委託書正本。
  • 7.當事人已領有身分證者、相關家屬已請領國民身分證而須隨同變更父母或配偶姓名者,需同時換證。換證請攜帶2年內符合身分證規格照片1張或數位相片,規格依請領(初、補、換)國民身分證之相關規定辦理。
  • 8.應備證件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駐外館處驗證;在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作成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應備證件為外文者,應另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費用
  • 換證規費每張
    NT$ 50元
  • 戶口名簿每份
    NT$ 30元
繳費方式
現場繳費

處理時限1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