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民政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台北市全區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 其他1. 請向「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或原處分戶政事務所」辦理,如屬戶籍法第26條規定,經內政部公告指定項目之登記,得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為之。 2.本項服務線上填表僅為「網路預約」,待案件申辦後臨櫃繳費。
法規依據
戶籍法、戶籍法施行細則
書表下載
- 委託書
備 註
1.不實申請依戶籍法規定處以罰鍰。
2.依申請案件種類不同,所需檢附文件亦不同,爰若以網路預約方式申請,受理機關將再聯繫確認案件具體情形,並約定送件時間等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