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民政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 其他1. 本項申請請向「建物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2.網路預約方式,待案件申辦後臨櫃繳費。
法規依據
臺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臺北市門牌編釘作業要點
書表下載
- 01 門牌補換發及證明通訊申請書
- 02 委託書
備 註
1.郵寄申請附繳證件應以正本證件辦理,並附規費及貼足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2.依申請案件種類不同,所需檢附文件亦不同,爰若以網路預約方式申請,受理機關將再聯繫確認案件具體情形,並約定送件時間等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