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請領(初、補、換)國民身分證

主辦單位
民政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 其他1. 本項申請「初領、補領及換領國民身分證,請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舊式身分證全面換領,請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2.網路預約方式,待案件申辦後臨櫃繳費。
法規依據
戶籍法、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要點
書表下載
  • 配偶(共同監護人)單獨申辦同意書
  • 委託書
備        註
1.初領、補領: 當事人年滿14歲者應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當事人未滿14歲者應由法定代理人親自或法定代理人書面委託當事人直系血親尊親屬代為請領(當事人需至戶政事務所核對人貌)。 2.換領: 當事人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或因申請戶籍登記致國民身分證記載事項變更者,得委託他人向各該申請登記之戶政事務所辦理。(但如僅更換照片,則不能委託,須親自辦理。) 3.舊式身分證全面換領: 當事人親自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領取新式國民身分證。 4.上傳數位相片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點選「網路申辦服務」→「國民身分證」,上傳成功後再至戶政事務所臨櫃申辦國民身分證。 5.依申請案件種類不同,所需檢附文件亦不同,爰若以網路預約方式申請,受理機關將再聯繫確認案件具體情形,並約定送件時間等事宜。

網路預約

費用
  • 初、換證
    NT$ 50元
  • 補證
    NT$ 200元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2天

臨櫃申辦

應備書證
  • 1.請領類別: (1)初領: A.當事人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例如學生證、10年內畢業證書、護照、健保卡…等。未滿14歲者由法定代理人陪同申請,法定代理人並應提憑國民身分證正本。 B.最近2年所攝正面彩色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 C.印章或簽名。 (2)換領: A.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B.印章或簽名。 C.如原證嚴重毀損、相片無法辨識或照片模糊比照補領方式辦理。 (3)補領: A.當事人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如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相片之有效證件、護照、10年內畢業證書、退伍令……等。 B.最近2年所攝正面彩色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但申請人之相片掃描建檔取像日期在2年內,並經核對人貌相符者,得免繳交相片。 C.當事人印章或簽名。 (4)舊式身分證全面換領: 舊式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最近2年所攝正面彩色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
  • 2.照片規格: (1)當事人最近2年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含有色隱形眼鏡及瞳孔放大片),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不得做數位影像的潤飾或補強,足資辨識人貌,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薄光面紙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不得使用合成相片及鏡像相片。 (2)當事人原身分證之相片掃描建檔取像日期如係2年內,且經戶政事務所核對人貌相符者,得直接列印該檔存相片製作身分證;惟如原身分證之相片掃描建檔日期逾2年者,應備妥最近2年內所攝彩色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
  • 3.請領未成年人國民身分證如由法定代理人單方申請者,須另附他方之同意書正本。
  • 4.應備證件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駐外館處驗證;在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作成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應備證件為外文者,應另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費用
  • 初、換證
    NT$ 50元
  • 補證
    NT$ 200元
繳費方式
現場繳費

處理時限1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