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民政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 其他1. 本項申請請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2.網路預約方式,待案件申辦後臨櫃繳費。
法規依據
核發英文戶籍謄本作業要點
書表下載
- 委託書
- 英文戶籍謄本申請書
備 註
1.可於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2.本人及相關親屬之姓名請以中華民國護照之英文姓名為第一優先,並請攜帶護照(或護照影本)辦理,若無護照者,以漢語拼音填寫(姓名不屬於本件戶籍謄本文義翻譯之列,如填寫之英文姓名錯誤,請重新申請)。
3.英文謄本內記事部分,僅提供有關出生、死亡、婚姻狀況資料;若需其他特殊記事,請於申請書詳填。
4.依申請案件種類不同,所需檢附文件亦不同,爰若以網路預約方式申請,受理機關將再聯繫確認案件具體情形,並約定送件時間等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