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

申購市有畸零土地

主辦單位
財政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公有土地經營及處理原則、臺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臺北市市有非公用畸零土地處理作業要點
書表下載
  • 申購市有畸零地申請書(1130818)
  • 拋棄書-合併範圍承購權利拋棄(1101014)
  • 切結書(自行排除地上物)(1101014)
  • 畸零地按市價-切結書(1101014)
  • 信託切結書(1101014)
備        註
1.一般案件為無涉及爭議性或複雜性者。 2.特殊案件為較具複雜性或涉及政策性等重大案件,需請示相關機關或蒐集資料,甚至辦理鑑界分割等。 3.網路申辦(非全程式)僅受理一般案件。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1.申請書/正本 1份
  • 2.畸零土地合併使用證明書正本。/正本 1份
  • 3.合併範圍內私地所有權人拋棄承購者,檢附拋棄書及拋棄人印鑑證明,拋棄書經公( 認) 證者免附印鑑證明。/正本 1份
  • 4.申購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法人應檢附法人登記證明資料影本。/影本 1份
  • 5.自行處理地上物切結書。/正本 1份
  • 6.同意按市價承購切結書。/正本 1份
  • 7.以信託財產申購市地者,應附信託切結書。/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10天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1.申請書。/正本 1份
  • 2.畸零土地合併使用證明書正本。/正本 1份
  • 3.合併範圍內私地所有權人拋棄承購者,檢附拋棄書及拋棄人印鑑證明,拋棄書經 公( 認) 證者免附印鑑證明。/正本 1份
  • 4.申購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法人應檢附法人登記證明資料影本。/影本 1份
  • 5.自行處理地上物切結書。/正本 1份
  • 6.同意按市價承購切結書。/正本 1份
  • 7.以信託財產申購市地者,應附信託切結書。/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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