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

申請租賃市有土地

主辦單位
財政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2條及第53條、臺北市市有非公用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臺北市寺廟使用市有土地處理要點
書表下載
  • 1設籍自住切結書
  • 7租賃市有土地申請書-直式
  • 臺北市市有非公用土地租賃契約(1120317修)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1.申請書。/正本 1份
  • 2.民國82年7月21日以前即占建房屋之證明文件。(惟如占建房屋係於民國59年3月27日前即占建,請提供該日期前之證明文件。)/正本 1份
  • 3.建物所有權狀或最近1期房屋稅繳納證明影本。/影本 1份
  • 4.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1份
  • 5.承租人如屬現役軍人,請另檢送證明文件。/正本 1份
  • 6.承租人之配偶或其直系血親設有戶籍並自住者之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身分證影本。但位於臺北市部分者得免附)及切結書。/正本 1份
  • 7.租賃契約書一式2份。/正本 2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18天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1.申請書。/正本 1份
  • 2.民國82年7月21日以前即占建房屋之證明文件。(惟如占建房屋係於民國59年3月27日前即占建,請提供該日期前之證明文件。)/正本 1份
  • 3.建物所有權狀或最近1期房屋稅繳納證明影本。/影本 1份
  • 4.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1份
  • 5.承租人如屬現役軍人,請另檢送證明文件。/正本 1份
  • 6.承租人之配偶或其直系血親設有戶籍並自住者之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身分證影本。但位於臺北市部分者得免附)及切結書。/正本 1份
  • 7.租賃契約書一式2份。/正本 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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