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

申請分期繳納積欠之使用補償金

主辦單位
財政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受理市有不動產占用人申請分期攤繳使用補償金處理原則
書表下載
  • 分期繳納使用補償金申請書
備        註
網路申辦(非全程式)僅受理依本府核定之分期原則辦理者。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1.申請書。/正本 1份
  • 2.申請人及共同發票人身分證影本。/影本 1份
  • 3.提供本票擔保及授權書。/正本 1份
  • 4.情形特殊之相關證明文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之扶助對象)。/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5天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1.申請書。/正本 1份
  • 2.申請人及共同發票人身分證影本。/影本 1份
  • 3.提供本票擔保及授權書。/正本 1份
  • 4.情形特殊之相關證明文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之扶助對象)。/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