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財政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市庫集中支付作業程序
書表下載
- 更正申請單(自然人、營利事業、人民團體、政府機關)
填寫範例
- 更正申請單填寫範例(自然人)
其他文件
- 申請案件一次告知單
備 註
1.撤銷平行線或禁止背書轉讓以其中1項為限,且票面金額不超過新臺幣50萬元,申請人以受款人為限。
2.申請人為支用機關所屬人員申請撤銷平行線或禁止背書轉讓,請於申請人姓名欄內填寫支用機關名稱及申請人姓名,加蓋申請人私章,並加蓋支用機關戳章。
3.填寫資料受款人及金額不得修改,其餘填寫塗改處請蓋章。
4.配合銀行作業時間,臨櫃辦理時間為9:00至1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