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教育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書表下載
- 臺北市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申請手冊
其他文件
- 21、私立幼兒園申請改建、擴充、縮減場地、遷移
備 註
1.包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建築物竣工圖、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及消防安全機關查驗合格之證明文件,並以平方公尺註明樓層、各隔間面積、用途說明及室內外總面積,並按照核准圖說繪製A3簡圖,應註明面積尺碼及室別使用名稱。
2.包括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非申請人所有者,應分別檢具經公證自申請日起有效期限5年以上之租賃契約或使用同意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