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產業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動產擔保交易法、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
作業程序
書表下載
- 切結書(動產擔保交易登記)
- 動產擔保交易(附條件買賣)登記申請書
- 動產擔保交易(附條件買賣)登記證明書
- 動產擔保交易(信託占有)登記證明書
- 動產擔保交易(信託占有)登記申請書
- 動產擔保交易(動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 動產擔保交易(動產抵押)登記證明書
- 動產擔保交易登記抄錄申請書
- 動產擔保交易登記標的物明細表
填寫範例
- 附條件買賣契約書填寫範例
- 信託收據填寫範例
- 動產抵押契約書填寫範例
備 註
1.動產登記、變更登記、註銷、抄錄及補發登記證明書線上申辦請至經濟部「動產擔保交易線上登記及公示查詢系統」(https://ppstrq.nat.gov.tw/pps/identity/Identity/init.do)辦理。
2.法人之分支機構,不得為權利義務主體,惟得以總公司為契約當事人,授權分公司為代理人辦理登記。
3.所送書件均請裝訂於左側,另申請書件如係影本,均須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4.申請各種登記規費每件新臺幣900元(擔保債權金額在9萬元以下者,減半收取)。
5.變更登記規費每件新臺幣450元(擔保債權金額在9萬元以下者,減半收取),如檢附郵政匯票。
6.註銷登記免規費。
7.補發登記證明書規費每件新臺幣120元(擔保債權金額在9萬元以下者,減半收取)。
8.抄錄規費每筆新臺幣120元(擔保債權金額在9萬元以下者,減半收取)。
9.如檢附郵政匯票,其受款人抬頭請開立「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