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產業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1. 本府111年9月22日府都規字第11130721321號公告「修訂『變更臺北市「臺北內
湖科技園區」(原內湖輕工業區)計畫案』土地使用規定案」計畫書。
2. 本府111年1月21日府都規字第11000046441號公告「修訂『擬定臺北市大內湖科
技園區次核心產業使用許可回饋規定細部計畫案』回饋規定計畫案」計畫書。
書表下載
- 臺北市大內湖科技園區次核心產業回饋金申請書
備 註
1.臺北市大內湖科技園區次核心產業回饋金申請,由產業局負責次核心產業認定,再由建築管理工程處核算回饋金金額。
2.申請人依規定由建物所有權人提出申請,產業發展局依該址建物使用人所營事項,認定次核心產業完成後,申請案相關文件併同認定函送至建築管理工程處辦理核算回饋金事宜。
3.特殊案件:新興產業類型需邀請專家學者協助認定之案件,處理時限3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