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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局

自來水管承裝商變更營業許可-停業、復業、補換發證冊、展延

主辦單位
產業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法規依據
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
書表下載
  • 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書
  • 技術員工自行申請解僱備查申請書
  • 領件委託書
填寫範例
  • 範本-變更項下各項書表
備        註
1.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變更營業許可申請書2份之資料全都要填妥,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事項表2份,每份均須蓋妥原核准印鑑章,有變動的項目請填寫變更前後資料,未變動的項目免填寫。 2.審查費新臺幣1,000元整及證冊費每張(份)新臺幣200元整。 3.使用網路申辦者,應備證件為影本者,上傳掃描檔;若為正本者則請郵寄至本局公用事業科收。

線上申辦

1.停業2.申請復業3.補、換發證冊4.營業許可有效期限展延
應備書證
  • 自來水管承裝商業者依本辦法第13條規定申請停業,應檢附下列文件。 (1)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書1份。/正本 1份
  • (2)繳回原領登記證、承辦工程手冊及技術員、技工工作證。(若遺失檢附聲明作廢切結書正本1份)/正本 1份
費用
  • 規費
    審核後通知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6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1.停業:自來水管承裝商業者依本辦法第13條規定申請停業,應檢附下列文件。 (1)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書1份。 (2)繳回原領登記證、承辦工程手冊及技術員、技工工作證。(若遺失檢附聲明作廢切結書正本1份)/正本 1份
  • 2.申請復業:自來水管承裝商業者應依本辦法第13條及第15條規定申請復業,應檢附下列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發還納之文件。(受停業處分者,俟停業處分期滿始發還納之文件)自來水管承裝商停業超過2年,地方主管機關應廢止其營業許可。 (1)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書1份。 (2)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影本1份。/影本 1份
  • 3.補、換發證冊: (1)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書1份。 (2)換發者繳回欲換發之營業許可證書、承辦工程手冊、技術員工作證及技工工作證。(補發者備遺失證冊聲明作廢切結書) (3)負責人最近6個月1吋照片1張。(補換發承辦工程手冊時納) (4)技術員最近6個月1吋照片1張。(補換發技術員工作證時納) (5)技工最近6個月1吋照片1張。(補換發技工工作證時納)/正本 1份
  • 4.營業許可有效期限展延: (1)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書1份。 (2)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事項表2份。(蓋妥原印鑑章) (3)自來水管承裝商人員明細表1份。 (4)公司組織檢附公司登記核准文及登記表影本各1份商業檢附商業登記核准文及商業登記抄本影本各1份。 (5)繳回原領營業許可書、承辦工程手冊 。(若遺失檢附聲明作廢切結書正本1份) (6)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影本1份。 (7)負責人最近6個月1吋照片1張。 (8)公司或商業最近1期完稅證明影本(401表)1份。/影本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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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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