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

工程交通維持計畫書

主辦單位
交通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工程施工期間交通維持作業辦法
其他文件
  • 交通局申請案件一次告知單
備        註
1.第1類交通維持計畫:施工時間為24時至隔日6時,其他時間均不使用道路、恢復交通者;工期3日以下者;僅使用人行道者。 2.第2類交通維持計畫:道路施工未符合第1類標準者或經本局認有必要者。 3.第3類交通維持計畫:於道路外之基地建築工程,面積達1萬平方公尺以上。 4.第4類交通維持計畫:道路施工,其工程類型、使用道路範圍及交通維持措施類似者,得採通案性交通維持計畫送審。 5.「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2,000平方公尺以下、5樓以下、5戶以下、合計契約容量未達150kW之倉庫),施作150公尺之架空或地下電力線路,經審核通過第4類交通維持計畫書,得逕向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申請「道路挖掘許可」。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1.申請函(不限格式)。/電子檔 1份
  • 2.交通維持計畫書(含示意圖說、會勘紀錄及現場照片等)。/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22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1.申請函(不限格式)1份。
  • 2.交通維持計畫書(含示意圖說、會勘紀錄及現場照片等)。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2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