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社會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台北市全區
- 年齡申請時介於0歲到6歲
- 身分重度身障 輕度身障 中度身障
- 其他發展遲緩或疑似發展遲緩兒童,係指持有「衛生福利部輔導設置聯合評估中心」或「地方政府認可之評估醫院」開具之綜合報告書、疑似發展遲緩或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
法規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一條
書表下載
- 療育補助申請書
- 療育補助紀錄單
其他文件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補助計畫
備 註
1.上傳附件須以正本掃描,並請詳實填寫、勾選並核章,未依規定填寫者不予補助。
2.經查證有偽造或冒用情形,將依法究辦。
3.申請「療育訓練費」,不得再申請同一療育單位相同療育項目之「交通補助費」。
4.本補助與本市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之全民健康保險未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訓練費補助僅擇一領取。
5.已申請且獲本局核定本補助之月份,不得重複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