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

婦女中途之家申請進住

主辦單位
社會局
申請資格
  • 性別
  • 戶籍
    台北市全區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政府婦女中途之家管理辦法
書表下載
  • 臺北市政府婦女中途之家進住申請書1130503
備        註
進住期間以一年為原則,如有延長進住期間需要,且符合規定者,可提出延長進住申請,由社會局評估認定,並以一次為限。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書/電子檔 1份
  • 申請人及其隨同進住子女國稅局開立之最新年度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電子檔 1份
  • 申請人及其隨同進住子女最近三個月內公私立區域級以上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證明/電子檔 1份
  • 相關證明文件(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離婚判決書及確定書等)/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10天

臨櫃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書/正本 1份
  • 申請人及其隨同進住子女國稅局開立之最新年度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正本 1份
  • 申請人及其隨同進住子女最近三個月內公私立區域級以上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證明/正本 1份
  •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1份
  • 離婚判決書及確定書影本/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