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

臺北市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

主辦單位
社會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社會工作師法、社會工作師接受繼續教育及執業執照更新辦法
書表下載
  • 「○○執業場所」統一加印社工師執業執照識別證清冊1090218版
  • 臺北市社會工作師「執業場所統一加印識別證」申請書1090305
  • 臺北市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申請書
  • 臺北市社會工作師證照補發、換發更新申請書
其他文件
  • 臺北市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相關申辦事項說明

線上申辦

申請臺北市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者更新臺北市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者
應備書證
  • 申請書/正本 1份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網路申辦可用自然人憑證驗證)及1年內2吋照片2張(需加印識別證規格之執業執照,再檢附1吋照片1張,共3張)。/影本 1份
  • 新臺幣500元匯票1張(匯票抬頭: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正本 1份
  • 當年度台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會員證明書影本1份。/影本 1份
  • 工作證明文件正本(3個月內的在職證明,務必述明職稱、工作內容及載明到職日,可證明從事社會工作師法第12條規定之工作)1份。/正本 1份
  • 在職證明為團體或私人機構開具者,須檢附服務單位立案或法人登記書影本1份。/影本 1份
  • 社會工作師證書正本及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後發還。/正本 1份
費用
  •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審核後通知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6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1. 申請臺北市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者: (1)臺北市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申請書1份。 (2)新臺幣500元匯票1張(匯票抬頭: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3)社會工作師證書正本及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後發還。 (4)當年度台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會員證明書影本1份。 (5)工作證明文件正本(3個月內的在職證明,務必述明職稱、工作內容及載明到職日,可證明從事社會工作師法第12條規定之工作)1份。 (6)在職證明為團體或私人機構開具者,須檢附服務單位立案或法人登記書影本1份。 (7)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網路申辦可用自然人憑證驗證)及1年內2吋照片2張(需加印識別證規格之執業執照,再檢附1吋照片1張,共3張)。
  • 2. 更新臺北市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者: (1)臺北市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申請書1份。 (2)新臺幣500元匯票1張(匯票抬頭: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3)原領社工師執業執照正本。 (4)執業執照識別證(無則免附)。 (5)當年度台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會員證書影本1份。 (6)完成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積分證明文件(總表)1份。 (7)工作證明文件正本(3個月內的在職證明,務必述明職稱、工作內容及載明到職日,可證明從事社會工作師法第12條規定之工作)1份。 (8)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網路申辦可用自然人憑證驗證)及1年內2吋照片2張(需加印識別證規格之執業執照,再檢附1吋照片1張,共3張)。
費用
  • 規費
    NT$ 500元
繳費方式

處理時限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