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

臺北市設籍前新住民社會救助

主辦單位
社會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新住民
  • 其他本國籍配偶需為本市列冊輔導之低收及中低收入戶
法規依據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設籍前新住民社會救助計畫
書表下載
  • 臺北市設籍前新住民社會救助申請表
  • 臺北市設籍前新住民社會救助領據
備        註
1.扶助項目包括:【1】生活扶助【2】醫療補助【3】急難救助。 2.透過網路申辦者,應備齊所有的證件並送(寄)達社會局時,才開始計算申請處理時限。 3.身分款別、選備文件及可申請扶助項目說明: (1)低收入戶0類家戶及低收入戶1類家戶。 A.選備文件:薪資證明/薪資轉帳存摺內頁。 B.可申請扶助項目:【1】。 (2)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A.選備文件:6個月內醫療收據正本。 B.可申請扶助項目:【2】。 (3)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A.選備文件:薪資證明/薪資轉帳存摺內頁、警察受(處)理查詢人口案件登記表之收執聯、6個月內醫療收據正本、最近3個月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正本、在監執行證明書、保安處分處所執行證明書、離職證明、領取失業給付證明。 B.可申請扶助項目:【3】。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表及領據/電子檔 1份
  • 申請人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或郵局存摺帳號影本,如遭法院強制執行,應附切結書及法院扣押命令影本。/電子檔 1份
  • 居留證影本/電子檔 1份
  • 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公文影本/電子檔 1份
  • 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電子檔 1份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請依實際狀況提供): (1) 薪資證明/薪資轉帳存摺內頁。 (2) 警察受(處)理查詢人口案件登記表之收執聯。 (3) 6個月內醫療收據正本。 (4) 最近3個月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正本。 (5) 在監執行證明書。 (6) 保安處分處所執行證明書。 (7) 離職證明。 (8) 領取失業給付證明。 (9) 其他。/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27天

暫停受理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表及領據/正本 1份
  • 申請人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或郵局存摺帳號影本,如遭法院強制執行,應附切結書及法院扣押命令影本。/影本 1份
  • 居留證影本/影本 1份
  • 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公文/影本 1份
  • 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正本 1份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請依實際狀況提供): (1) 薪資證明/薪資轉帳存摺內頁。 (2) 警察受(處)理查詢人口案件登記表之收執聯。 (3) 6個月內醫療收據正本。 (4) 最近3個月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正本。 (5) 在監執行證明書。 (6) 保安處分處所執行證明書。 (7) 離職證明。 (8) 領取失業給付證明。 (9) 其他。/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2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