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社會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新住民
- 其他本國籍配偶需為本市列冊輔導之低收及中低收入戶
法規依據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設籍前新住民社會救助計畫
書表下載
- 臺北市設籍前新住民社會救助申請表
- 臺北市設籍前新住民社會救助領據
備 註
1.扶助項目包括:【1】生活扶助【2】醫療補助【3】急難救助。
2.透過網路申辦者,應備齊所有的證件並送(寄)達社會局時,才開始計算申請處理時限。
3.身分款別、選備文件及可申請扶助項目說明:
(1)低收入戶0類家戶及低收入戶1類家戶。
A.選備文件:薪資證明/薪資轉帳存摺內頁。
B.可申請扶助項目:【1】。
(2)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A.選備文件:6個月內醫療收據正本。
B.可申請扶助項目:【2】。
(3)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A.選備文件:薪資證明/薪資轉帳存摺內頁、警察受(處)理查詢人口案件登記表之收執聯、6個月內醫療收據正本、最近3個月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正本、在監執行證明書、保安處分處所執行證明書、離職證明、領取失業給付證明。
B.可申請扶助項目:【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