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

協力照顧補助

主辦單位
社會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台北市全區
  • 年齡申請時小於3歲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
書表下載
  • 協力照顧補助申請表
  • 親屬保母加入申請書
備        註
本局處理時限自收到就托機構寄送申請資料起算。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書1份(可上社會局網站下載) /電子檔 1份
  • 幼兒及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或護照影本)。若提供影本,請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電子檔 1份
  • 簽訂之托育服務契約書。若提供為影本,請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電子檔 1份
  • 申請人其中一方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或悠遊付收款碼截圖。若提供為影本請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電子檔 1份
  • 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無則免附):由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調已審核完竣之最近年度申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但經申請人表示異議者,應自行檢具核定通知書。若提供為影本請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電子檔 1份
  • 家庭狀況證明文件:幼兒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手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脆弱家庭證明文件。若提供為影本請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30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書1份/正本 1份
  • 幼兒及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或護照影本)/影本 1份
  • 簽訂之托育服務契約書/影本 1份
  • 申請人其中一方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或悠遊付收款碼截圖/正本 1份
  • 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無則免附):由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調已審核完竣之最近年度申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但經申請人表示異議者,應自行檢具核定通知書/影本 1份
  • 家庭狀況證明文件:幼兒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手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脆弱家庭證明文件/影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