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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

06、事業單位解散、申請退還勞工退休準備金

主辦單位
勞動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勞動基準法
書表下載
  • 1-退還勞工退休準備金申請書
  • 2-切結書
  • 5-(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餘款領回作業說明及表格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1.依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9條辦理退還者: (1)退還勞工退休準備金申請書。 (2)最近一期勞工保險名冊。 (3)無積欠勞工舊制退休金或資遣費之切結書正本。 (4)公司變更登記表。 (5)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款領回聲明暨給付通知書一式三份(第一式或第二式)所需佐證文件。 【本案請於7日內,將上述應備文件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收(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北區),信封上請註明「申請事業單位解散、申請退還勞工退休準備金」字樣,以及臺北市台北服務通「案件申辦編號」。】/正本 1份
  • 2.公司如屬解散並依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10條辦理退還者: (1)退還勞工退休準備金申請書 (2)解散註銷證明文件、清算人選派證明文件及身分證影本。 (3)解散時勞工前6個月工資名冊。 (4)資遣費或退休金發放清冊正本。 (5)勞工退休金、資遣費發放完畢證明及離職申請書影本。 (6)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款領回聲明暨給付通知書一式三份(第一式或第二式)所需佐證文件。 【本案請於7日內,將上述應備文件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收(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北區),信封上請註明「申請事業單位解散、申請退還勞工退休準備金」字樣,以及臺北市台北服務通「案件申辦編號」。】/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30天

暫停受理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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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依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9條辦理退還者: (1)退還勞工退休準備金申請書。 (2)最近一期勞工保險名冊。 (3)無積欠勞工舊制退休金或資遣費之切結書正本。 (4)公司變更登記表。 (5)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款領回聲明暨給付通知書一式三份(第一式或第二式)所需佐證文件。 /正本 1份
  • 2.公司如屬解散並依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10條辦理退還者: (1)退還勞工退休準備金申請書 (2)解散註銷證明文件、清算人選派證明文件及身分證影本。 (3)解散時勞工前6個月工資名冊。 (4)資遣費或退休金發放清冊正本。 (5)勞工退休金、資遣費發放完畢證明及離職申請書影本。 (6)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款領回聲明暨給付通知書一式三份(第一式或第二式)所需佐證文件。/正本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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