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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

08、動支勞工退休準備金超額提存部分作為資遣費

主辦單位
勞動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勞動基準法
書表下載
  • 2-暫停提撥、合併移轉及超額提存申請書
  • 6-超額動支切結書(WORD也適用)
  • 3-勞工退休金給付通知書(WORD也適用)
其他文件
  • 1-動支勞工退休準備金申請書(11401)
  • 2-非依法委任證明書(請加蓋與變更登記表一致之大小章)1070628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1、暫停提撥、合併移轉及超額提存申請書。/正本 1份
  • 2.、留存勞工退休金總額計算精算報告。/正本 1份
  • 3.、最近1期勞工退休準備金對帳單影本。/影本 1份
  • 4.、留存勞工最近1個月工資清冊。/正本 1份
  • 5.、監督委員會會議紀錄。/正本 1份
  • 6.、勞工退休金(資遣費)給付通知書(註:勞工職稱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經理、副經理者,需依「A04動支申請書」檢附相關文件)。/正本 1份
  • 7.、超額動支切結書。/正本 1份
  • 8、 員工資遣費發放清冊。【本案請於3日內,將上述應備文件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收(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北區),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動支勞工退休準備金超額提存部分作為資遣費」字樣,以及臺北市政府台北服務通「案件申辦編號」。】/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30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1. 暫停提撥、合併移轉及超額提存申請書。/正本 1份
  • 2. 留存勞工退休金總額計算精算報告。/影本 1份
  • 3. 最近1期勞工退休準備金對帳單。/影本 1份
  • 4. 留存勞工最近1個月工資清冊。/正本 1份
  • 5. 監督委員會會議紀錄。/正本 1份
  • 6. 勞工退休金(資遣費)給付通知書(註:勞工職稱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經理、副經理者,需依「A04動支申請書」檢附相關文件)。/正本 1份
  • 7. 超額動支切結書。/正本 1份
  • 8. 員工資遣費發放清冊。/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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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需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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