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動支勞工退休準備金超額提存部分作為資遣費
書表下載
- 2-暫停提撥、合併移轉及超額提存申請書
- 6-超額動支切結書(WORD也適用)
- 3-勞工退休金給付通知書(WORD也適用)
其他文件
- 1-動支勞工退休準備金申請書(11401)
- 2-非依法委任證明書(請加蓋與變更登記表一致之大小章)1070628
應備書證
- 1、暫停提撥、合併移轉及超額提存申請書。/正本 1份
- 2.、留存勞工退休金總額計算精算報告。/正本 1份
- 3.、最近1期勞工退休準備金對帳單影本。/影本 1份
- 4.、留存勞工最近1個月工資清冊。/正本 1份
- 5.、監督委員會會議紀錄。/正本 1份
- 6.、勞工退休金(資遣費)給付通知書(註:勞工職稱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經理、副經理者,需依「A04動支申請書」檢附相關文件)。/正本 1份
- 7.、超額動支切結書。/正本 1份
- 8、 員工資遣費發放清冊。【本案請於3日內,將上述應備文件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收(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北區),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動支勞工退休準備金超額提存部分作為資遣費」字樣,以及臺北市政府台北服務通「案件申辦編號」。】/正本 1份
應備書證
- 1. 暫停提撥、合併移轉及超額提存申請書。/正本 1份
- 2. 留存勞工退休金總額計算精算報告。/影本 1份
- 3. 最近1期勞工退休準備金對帳單。/影本 1份
- 4. 留存勞工最近1個月工資清冊。/正本 1份
- 5. 監督委員會會議紀錄。/正本 1份
- 6. 勞工退休金(資遣費)給付通知書(註:勞工職稱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經理、副經理者,需依「A04動支申請書」檢附相關文件)。/正本 1份
- 7. 超額動支切結書。/正本 1份
- 8. 員工資遣費發放清冊。/正本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