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

申請調閱錄影監視系統影音資料

主辦單位
警察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影音資料處理利用要點
書表下載
  • 「申請調閱錄影監視系統影音資料」一次告知單
  • 申請調閱錄影監視系統影音資料
備        註
1.網路預約申辦: (1)網路預約者,請務必填寫申請人基本資料、申請事由等相關資料,預約調閱錄影監視系統影音資料。 (2)於指定時間前往指定之分局交通分隊或派出所洽辦,由承辦人員確認身分無誤後,填寫錄影監視系統影像申請表,並提出申請調閱事證(如辦案聯單、口述事證等)。 (3)申請人應於錄影監視系統影像申請表上簽名,並針對所調閱之影音資料切結保密。 2.臨櫃親自申辦: (1)自行前往分局交通分隊或派出所洽辦,由承辦人員確認身分無誤後,填寫錄影監視系統影像申請表,並提出申請調閱事證(如辦案聯單、口述事證等)。 (2)申請人應於錄影監視系統影像申請表上簽名,並針對所調閱之影音資料切結保密。

線上填表

應備書證
  • 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電子檔 1份
  • 如為受託代理人,則應敘明與申請人之關係並出具國民身分證及委任書/電子檔 1份
  • 相關證據(如無則免附)/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3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 1份
  • 如為受託代理人,則應敘明與申請人之關係並出具國民身分證及委任書/正本 1份
  • 相關證據(如無則免附)/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4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