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警察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
作業程序
書表下載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一次告知單
-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警察刑事紀錄申請書
備 註
1. 上述處理時限包含例假日,實際所需工作日自申請之翌日起算:
(1) 網路申辦:總局領件1個工作日。
(2) 臨櫃申辦:總局領件2個工作日。
(3) 其他方式申辦:2個工作日。
(4) 如須向各級法院或軍法機關查詢者不在此限。
2. 申請人如經法院或軍法機關為刑事判決確定、無罪判決、曾獲減刑宣告者,請檢附該等司法、軍法判決書,以縮短查詢核發時間。
3. 需英文姓名者,英文姓名欄請填與護照相同之英文姓名。
4. 受理時間及地點:
(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週一至週五8時30分至17時,中午不休息,每週三延長至夜間20時(不含例假日)。
(2)各分局防治組: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止(不含例假日)。
5.臨櫃親自申辦未能領件者,依申請人需求,本局可代為郵寄警紀證(郵資自付),以節省民眾交通往返時間,惟尚未繳納警紀證費用或需補齊證件者,仍須攜帶應備文件至本局櫃檯驗證及繳費領件。
6.傳真申辦須來電確認無誤後,始視正式收件,辦理完成後,於期限內(發證日起30日內)攜帶應備文件至本局櫃檯驗證及繳費領件,逾期作廢。
7.網路申辦:
(1)警政署申辦系統:網址:http://eli.npa.gov.tw/E7WebO/index01.jsp。
(2)網路申請者,請於申請後翌日起至網站查詢或電詢本局取件期限,並於期限內(發證日起30日內)攜帶應備文件至本局櫃檯驗證及繳費領件,逾期作廢。
8.手機APP申辦應使用手機下載「北市警政」APP申辦,辦理完成後,於期限內(發證日起30日內)攜帶應備文件至本局櫃檯驗證及繳費領件,逾期作廢。
9.網路申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信用卡付費,真是快速又方便!
網路申辦郵寄領件流程說明如下:網路填寫申請書→線上身分驗證→信用卡繳費(含郵資)→1個工作天→掛號郵寄,請各位民眾多加利用!
註:如須向有關司法、軍法機關查詢者,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