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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
醫院停、復、歇業登記
衛生局
醫院停、復、歇業登記
主辦單位
衛生局
申請資格
性別
不限
戶籍
不限
年齡
不限
身分
不限
法規依據
醫療法
作業程序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院停、復、歇業登記」作業流程圖
書表下載
臺北市醫院登錄及變更申請書1111219
DOCX
備 註
1.歇業者,原址市招請自行拆除後辦理,實地勘查需1日。 2. 復業準用開業規定辦理。 3.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請先行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辦理。
承辦機關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申請書(函送)
/
電子檔
1份
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及委託人身分證正本(驗畢後發還)
/
正本
1份
繳還開業執照正本(停、復業者,註明日期及理由後發還)
/
正本
1份
所屬醫事人員,請依醫事人員停、復、歇業流程辦理登記
/
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
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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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1. 申請書1份(函送) 2. 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及委託人身分證正本(驗畢後發還) 3. 繳還開業執照正本(停、復業者,註明日期及理由後發還) 4. 所屬醫事人員,請依醫事人員停、復、歇業流程辦理登記
/
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
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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