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

從業人員停、復、歇業登記

主辦單位
衛生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書表下載
  • 醫療(事)機構申請停、復、歇業登記書證表單
備        註
1.歇業者,原址市招請自行拆除後辦理,實地勘查需半日。 2.從業人員名稱定義:包括齒模製造技術員、國術損傷接骨技術員、鑲牙生。 3.齒模技術員停、歇業登記之申請,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期間以1年為限;如停業期限屆滿,需辦理復業,始得執行業務。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書1份/正本 1份
  • 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驗畢後發還)/正本 1份
  • 從業人員執照正本(停、復業者:註明日期及理由後發還;歇業者:註銷其從業執照)/正本 1份
  • 執業所在地公會會員證明正本/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4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書1份/正本 1份
  • 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驗畢後發還)/正本 1份
  • 從業人員執照正本(停、復業者:註明日期及理由後發還;歇業者:註銷其從業執照)/正本 1份
  • 執業所在地公會會員證明正本/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