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

精神復健機構歇業

主辦單位
衛生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精神衛生法、精神復健機構設立擴充許可及管理辦法
書表下載
  • 精神復健機構申請歇業及登記事項變更書證表單
備        註
1. 透過網路申辦者,於所有證件寄達衛生局時,才開始計算申請處理期限。 2. 歇業者,原址市招請自行拆除後辦理。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1.申請書1份/正本 1份
  • 2.通知本局之公函/正本 1份
  • 3.機構住民轉介名冊/正本 1份
  • 4.繳還原領開業執照正本/正本 1份
  • 5.機構所屬醫事人員應同時檢附相關文件辦理醫事人員歇業登記/正本 1份
  • 6.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及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1份(正本驗畢後發還)/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8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1.申請書1份/正本 1份
  • 2.通知本局之公函/正本 1份
  • 3.機構住民轉介名冊/正本 1份
  • 4.繳還原領開業執照正本/正本 1份
  • 5.機構所屬醫事人員應同時檢附相關文件辦理醫事人員歇業登記/正本 1份
  • 6.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及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1份(正本驗畢後發還)/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