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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
106年6月3日以前成立護理機構歇業、停業、復業或登記事項變更
衛生局
106年6月3日以前成立護理機構歇業、停業、復業或登記事項變更
主辦單位
衛生局
申請資格
性別
不限
戶籍
不限
年齡
不限
身分
不限
法規依據
護理人員法、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許可辦法
作業程序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6年6月3日以前成立護理機構歇業、停業、復業或登記事項變更作業流程圖
書表下載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人員』執業登錄、歇業申請書
ODT
PDF
臺北市醫療〈事〉機構登錄及變更申請書
ODT
PDF
備 註
參閱護理人員法及其施行細則、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
承辦機關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應備書證
1. 停業/歇業: (1)申請函1份 (2)申請書1份 (3)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及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正本驗畢後發還) (4)切結書正本1份 (5)開業執照正本(登記後發還) (6)配置之醫事人員及相關人員名冊1份 (7)護理人員停業/歇業登記文件:申請書1份、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及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正本驗畢後發還)、執業執照正本、護理人員證書正本及其影本1份(正本驗畢後發還)、原服務機構核發之離職證明正本(負責護理人員免附)
2. 復業: (1)申請書1份 (2)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及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正本驗畢後發還) (3)設立計畫書1份 (4)主管機關許可設置或擴充之文件(未檢附者請重新申請設立許可) (5)護理機構平面簡圖1份,並以平方公尺註明樓層、各隔間面積、用途說明及總面積 (6)設施、設備項目清冊1份 (7)負責護理人員之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1份、護理師(士)證書正本及影本1份(正本驗畢後發還)、服務年資證明正本1份 (8)建築物合法使用證明文件:使用執照影本1份、建物及土地所有權狀影本1份、地籍圖影本1份、地籍謄本影本1份、租賃契約影本1份(所有人則免附)等 (9)建築物室內裝修合格證明1份 (10)辦妥當年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 (11)配置之醫事人員及相關人員名冊1份
(12)護理人員執業登記文件:申請書1份、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及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正本驗畢後發還)、護理人員證書正本及其影本1份(正本驗畢後發還)、身分證影本1份、最近3個月內之1吋或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負責護理人員請提供2張;另照片背面請加註姓名及身分證字號)、執業所在地護理人員公會會員證明文件1份、繼續教育證明文件1份 (13)與鄰近醫院訂定轉介關係之契約1份 (14)建管、消防機關審查核可建築、消防核准圖各2份
3. 變更機構名稱: (1)申請函1份 (2)申請書1份 (3)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及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正本驗畢後發還) (4)開業執照正本 (5)配置之醫事人員及相關人員名冊1份 (6)護理人員執業登記文件:申請書1份、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及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正本驗畢後發還)、護理人員證書正本及其影本1份(正本驗畢後發還)、身分證影本1份、最近3個月內之1吋或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負責護理人員請提供2張;另照片背面請加註姓名及身分證字號)、執業所在地護理人員公會會員證明文件1份、繼續教育證明文件1份
4. 變更機構負責人(公立機構、法人附設機構及私立機構且由個人設置者): (1)申請函1份 (2)申請書1份 (3)開業執照正本 (4)配置之醫事人員及相關人員名冊1份 (5)原任機構負責人: A.申請書1份 B.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及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正本驗畢後發還) C.切結書正本1份 D.讓渡/承接書正本1份 E.身分證影本1份、護理師(士)證書正本及影本1份(正本驗畢後發還)、若要離職者需檢附(執業執照、離職證明)。 (6)新任機構負責人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1份、護理師(士)證書正本及影本1份(正本驗畢後發還)、服務年資證明正本1份、最近3個月內之1吋或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2張、執業所在地護理人員公會會員證明文件1份、繼續教育證明文件1份。
(7)護理人員執業登記文件(新任負責護理人員):申請書1份、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及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正本驗畢後發還)、護理人員證書正本及其影本1份(正本驗畢後發還)、身分證影本1份、最近3個月內之1吋或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2張、執業所在地護理人員公會會員證明文件1份、繼續教育證明文件1份
費用
開業執照
NT$ 1000元
執業執照
NT$ 300元
繳費方式
處理時限
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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