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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
救護車設置機關(構)登錄事項變更(機構名稱、負責人、救護車過戶、救護車停止或恢復使用、機關(構)停業、歇業、裁撤或解散者、救護車註銷、變更用途)登記
衛生局
救護車設置機關(構)登錄事項變更(機構名稱、負責人、救護車過戶、救護車停止或恢復使用、機關(構)停業、歇業、裁撤或解散者、救護車註銷、變更用途)登記
主辦單位
衛生局
申請資格
性別
不限
戶籍
不限
年齡
不限
身分
不限
法規依據
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管理辦法第4條、同法第5條、第17條及18條
作業程序
救護車設置機關(構)登錄事項變更(機構名稱、負責人、救護車過戶、救護車停止或恢復使用、機關(構)停業、歇業、裁撤或解散者、救護車註銷、變更用途)登記作業流程圖
其他文件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救護車設置設立許可業務查檢表
ODT
PDF
備 註
1.救護車營業機構開業執照登記事項變更(機構名稱、及負責人),換發開業執照規費新臺幣500元整。 2.救護車過戶:救護車設置登記費每輛新臺幣500元整。 3.其他變更事項:免費。
承辦機關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1.機構名稱、負責人: (1) 開業執照正本1份 (2) 新任負責人身分證影本1份
/
電子檔
1份
2.變更設置機關構:申請表3
/
電子檔
1份
3.救護車停止或恢復使用:申請表2
/
電子檔
1份
4.機關(構)停業、歇業、裁撤或解散者:開業執照正本(繳回本局)
/
正本
1份
5.救護車註銷、變更用途:申請表2
/
電子檔
1份
費用
換發開業執照規費
NT$ 500元
救護車設置登記費
NT$ 500元
繳費方式
處理時限
6天
Go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1.機構名稱、負責人: (1) 開業執照正本1份 (2) 新任負責人身分證影本1份
2.變更設置機關構:申請表3
/
正本
1份
3.救護車停止或恢復使用:申請表2
/
正本
1份
4.機關(構)停業、歇業、裁撤或解散者:開業執照正本(繳回本局)
/
正本
1份
5.救護車註銷、變更用途:申請表2
/
正本
1份
費用
1.開業執照規費
NT$ 500元
2.登記費
NT$ 500元
4.救護車設置登記費
NT$ 500元
3.審查費
NT$ 1000元
繳費方式
其他
處理時限
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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