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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

救護車設置機關(構)登錄事項變更(機構名稱、負責人、救護車過戶、救護車停止或恢復使用、機關(構)停業、歇業、裁撤或解散者、救護車註銷、變更用途)登記

主辦單位
衛生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管理辦法第4條、同法第5條、第17條及18條
其他文件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救護車設置設立許可業務查檢表
備        註
1.救護車營業機構開業執照登記事項變更(機構名稱、及負責人),換發開業執照規費新臺幣500元整。 2.救護車過戶:救護車設置登記費每輛新臺幣500元整。 3.其他變更事項:免費。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1.機構名稱、負責人: (1) 開業執照正本1份 (2) 新任負責人身分證影本1份/電子檔 1份
  • 2.變更設置機關構:申請表3/電子檔 1份
  • 3.救護車停止或恢復使用:申請表2/電子檔 1份
  • 4.機關(構)停業、歇業、裁撤或解散者:開業執照正本(繳回本局)/正本 1份
  • 5.救護車註銷、變更用途:申請表2/電子檔 1份
費用
  • 換發開業執照規費
    NT$ 500元
  • 救護車設置登記費
    NT$ 500元
繳費方式
ATM超商繳費

處理時限6天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1.機構名稱、負責人: (1) 開業執照正本1份 (2) 新任負責人身分證影本1份
  • 2.變更設置機關構:申請表3/正本 1份
  • 3.救護車停止或恢復使用:申請表2/正本 1份
  • 4.機關(構)停業、歇業、裁撤或解散者:開業執照正本(繳回本局)/正本 1份
  • 5.救護車註銷、變更用途:申請表2/正本 1份
費用
  • 1.開業執照規費
    NT$ 500元
  • 2.登記費
    NT$ 500元
  • 4.救護車設置登記費
    NT$ 500元
  • 3.審查費
    NT$ 1000元
繳費方式
ATM超商繳費
其他

處理時限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