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衛生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備 註
居住地為本市,因身心失能,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長期照顧服務:
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原住民、50歲以上失智症者或領有身心礙證明者。
本市配合衛福部長照2.0政策,長期照顧服務包含:
1.照顧及專業服務:居家照顧、社區照顧、專業服務。
2.交通接送服務
3.輔具與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4.喘息服務
如何申請長照服務:
1.可以透過手機或市話撥打1966專線申辦
2.聯絡「當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3.住院期間,請聯絡醫院「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小組」及線上申辦。
由照管專員到府完成評估後,確認長期照顧需要等級及長期照顧服務給付額度,並擬定照顧計畫及連結服務,由長照服務特約單位提供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