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

長期照顧服務

主辦單位
衛生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備        註
居住地為本市,因身心失能,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長期照顧服務: 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原住民、50歲以上失智症者或領有身心礙證明者。 本市配合衛福部長照2.0政策,長期照顧服務包含: 1.照顧及專業服務:居家照顧、社區照顧、專業服務。 2.交通接送服務 3.輔具與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4.喘息服務 如何申請長照服務: 1.可以透過手機或市話撥打1966專線申辦 2.聯絡「當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3.住院期間,請聯絡醫院「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小組」及線上申辦。 由照管專員到府完成評估後,確認長期照顧需要等級及長期照顧服務給付額度,並擬定照顧計畫及連結服務,由長照服務特約單位提供服務。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電子檔 1份
  • 2.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低收入戶卡影本、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核准函),若無則免備/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14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應備書證
  •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影本 1份
  • 2.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低收入戶卡影本、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核准函),若無則免備/影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