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

藥品、醫療器材廣告審查許可及展期

主辦單位
衛生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藥事法、醫療器材管理法
書表下載
  • 38藥品、醫療器材廣告展期之申請函
  • 藥品及醫療器材廣告申請核定表
  • 藥品及醫療器材廣告展延申請查檢表
其他文件
  • 38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廣告申請切結書
備        註
1.廣告審查費 (1)藥品: A.廣告申請案新臺幣6,000元/件。 B.展期申請案新臺幣2,200元/件。 C.核定表遺失補發新臺幣1,700元/件。 (2)醫療器材: A.廣告申請案新臺幣10,000元/件。 B.展期申請案新臺幣5,000元/件。 C.核定表遺失補發新臺幣2,500元/件。 2.申辦注意事項 (1)書面申辦案件,應採書面申辦方式辦理展期手續;採網路申辦核准案件,應採網路申辦方式辦理展期手續。 (2)網路申辦: A. 使用網路申請之條件 持有臺北市販賣、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及藥品、醫療器材許可證之藥商。 B. 請登入臺北市政府藥品、醫療器材廣告線上查詢暨申辦系統https://mc.health.gov.tw/Company/Company_login.aspx。 C. 資料統一以PDF掃瞄(有公司大、小章之文件需採彩色掃瞄),檔案資料務必清晰可辨。 D. 上傳資料之檔案名稱不可使用空格或任何符號。 E. 核准案到期日前30天內完成網路申辦展期手續 F. 申請時,若已完成繳費手續,請將繳款單繳費收據傳真(2728-7075)或E-mail給系統公用信箱(drugapply@gov.taipei),並確認是否確實收到,申辦作業期限以本局收到繳費證明隔日起算。 G. 取得線上申請之廣告字號後,應待系統上傳廣告核定表及核定之廣告版面,方能使用。 3.送審資料注意事項 (1)廣告部分 A. 申請核定表應與廣告文案裝訂成冊,1式2份一起送審。 B. 同一份申請核定表 a.最多申請10項產品廣告,廣告文案與版面各15頁內為限。 b.廣告類別需求:由申請者自行決定,惟經核准後之廣告類別,不得隨意變更登載或刊播方式。 c.經核准之廣告產品,應同時進行登載、刊播,不得隨意切割刊播。 C. 電視廣播:應以連續播放畫面設計九宮格,分鏡圖及旁白腳本之文稿內容需與畫面同步,且需註明播放秒數。 D. 電臺廣播:應提出廣播稿,且需註明秒數。 (2)文案部分:請備齊廣告內容文字稿及廣告刊登版面,文字字體需以12號字、行距為1.5倍行高、邊界為上、下、左、右均為2公分,且字體清晰。 (3)仿單:藥品、醫療器材需檢附衛生福利部核准之完整內容的仿單標籤粘貼表,字體需清晰可辨(重疊部分需翻開影印)。 4.其他 (1)倘藥品、醫療器材許可證持有廠商轉移,則原藥品、醫療器材廣告不符合展期申請資格,請以新案申請。 (2)藥品、醫療器材廣告有效期間屆滿,仍須繼續刊播者,請於期滿前1個月內提出展期申請。 (3)為確保申請廣告之權益,即將到期之藥品、醫療器材許可證展延作業應於申請廣告字號展延前完成。 (4)附件請依下列順序排列,並請勿裝訂: A.第1項申請產品之許可證。 B.第1項申請產品之仿單標籤粘貼表(其他品項以此類推排列)。 C.臺北市販賣/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 5.線上申請者,若應備證件為「正本」,請以拍照或彩色掃描上傳,以電子檔形式提供。

線上申辦

新申請案展期
應備書證
  • 廣告申請核定表1式2份(蓋妥公司大、小章) /正本 1份
  • 廣告文案1式2份(格式請見備註第3點注意事項)/正本 2份
  • 「衛生福利部藥品、醫療器材許可證」正、反面影本1份/電子檔 1份
  • 衛生福利部核准之完整且蓋有騎縫章之之仿單標籤粘貼表全份影本1份/電子檔 1份
  • 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請提供「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廣告申請切結書」,並加蓋公司大、小章/正本 1份
  • 除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外,應檢附仿單標籤粘貼表及產品使用手冊等相關資料影本1份/電子檔 1份
  • 申請公司之「販賣業藥商、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1份/電子檔 1份
費用
  • 審查案-藥品-新申請案
    NT$ 6000元
  • 審查案-藥品-廣告展期
    NT$ 2200元
  • 審查案-藥品-核定表遺失補發
    NT$ 1700元
  • 審查案-醫療器材-新申請案
    NT$ 10000元
  • 審查案-醫療器材-廣告展期
    NT$ 5000元
  • 審查案-醫療器材-核定表遺失補發
    NT$ 2500元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5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應備書證
  • 1.新申請案: (1)廣告申請核定表1式2份(蓋妥公司大、小章) (2)廣告文案1式2份(格式請見備註第3點注意事項) (3)「衛生福利部藥品、醫療器材許可證」正、反面影本1份 (4)衛生福利部核准之完整且蓋有騎縫章之之仿單標籤粘貼表全份影本1份 (5)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請提供「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廣告申請切結書」,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6)除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外,應檢附仿單標籤粘貼表及產品使用手冊等相關資料影本1份 (7)申請公司之「販賣業藥商、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1份/正本 1份
  • 2.展期: (1)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藥品、醫療器材廣告展期申請函1份 (2)最後一次核准之公文影本1份 (3)原廣告之核准公文及核定表1份 (4)「衛生福利部藥物品、醫療器材許可證」正、反面影本1份 (5)廣告申請公司之販賣業藥商、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1份/正本 1份
費用
  • 審查案-藥品-新申請案
    NT$ 6000元
  • 審查案-藥品-廣告展期
    NT$ 2200元
  • 審查案-藥品-核定表遺失補發
    NT$ 1700元
  • 審查案-醫療器材-新申請案
    NT$ 10000元
  • 審查案-醫療器材-廣告展期
    NT$ 5000元
  • 審查案-醫療器材-核定表遺失補發
    NT$ 2500元
繳費方式
ATM超商繳費現場繳費
其他

處理時限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