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衛生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
填寫範例
-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申請切結書(範本01)
-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申請切結書(範本02)
其他文件
- 113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_中央版Q_A
- 114年「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申請作業須知」
- 114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費申請書(衛生局版)
- 衛生福利部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各縣市服務窗口
備 註
1. 主管機關審查所附文件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例如文件是否齊全、證件影本是否清晰以供辨識等。
2. 申請書、文件或資料有缺漏且得補正者,將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函文駁回申請。
3. 申請人逕向補助年度最近1次入住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機構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機構主管機關如下:
(1) 衛生局長照科:護理之家、住宿式長照機構。
(2) 衛生局心衛科:精神護理之家。
(3) 社會局老福科: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
(4) 社會局身障科: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