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

消費者中藥製劑摻西藥成分送驗申請

主辦單位
衛生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168條及藥事法第20條
書表下載
  • 受理消費者中藥製劑摻西藥成分送驗工作之申請書
其他文件
  • 受理消費者中藥製劑摻西藥成分送驗工作之切結書
備        註
1.檢驗時間約14日(本局檢驗科)。 2.受理檢體需為購自本市所轄合法中醫醫院之中藥製劑。 3.填寫切結書之申請人(當事人)需負舉證責任。 4.檢體如需再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其處理時限為3個月。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書+私章(或簽名)/正本 1份
  • 切結書+私章(或簽名)/正本 1份
  • 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1份(正本驗畢後發還)/正本 1份
  • 送驗資料 (1)藥品檢體量: A.錠、丸劑、膠囊劑型40粒以上 B.散劑及顆粒劑或單一包裝服用量:重量25公克以上 (2)藥品來源證明文件:含掛號單、藥袋、說明書、收據或統一發票、購買憑證影本各1份。 /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10天

臨櫃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書+私章(或簽名)/正本 1份
  • 切結書+私章(或簽名)/正本 1份
  • 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1份(正本驗畢後發還)/正本 1份
  • 送驗資料 (1)藥品檢體量: A.錠、丸劑、膠囊劑型40粒以上 B.散劑及顆粒劑或單一包裝服用量:重量25公克以上 (2)藥品來源證明文件:含掛號單、藥袋、說明書、收據或統一發票、購買憑證影本各1份。 /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