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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
在宅病故驗屍(行政相驗)服務
衛生局
在宅病故驗屍(行政相驗)服務
主辦單位
衛生局
申請資格
性別
不限
戶籍
不限
年齡
不限
身分
不限
法規依據
醫療法、醫療法施行細則、醫師法
作業程序
「在宅病故驗屍(行政相驗)服務」作業流程圖
備 註
1.如無法確認往生者應採取行政相驗或司法相驗,請先電話洽詢,以免延誤您的申辦時間。 2.臺北市行政相驗:新臺幣3,000元(含交通費),死亡證明書另計(中文死亡證明書3份20元,第4份起每份15元、英文死亡證明書每份 200元)。
承辦機關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醫師到宅時,現場請備妥下列證件供參: (1)死者身分證明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驗畢後發還) (2)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驗畢後發還) (3)死者藥袋或診斷證明書或病歷摘要。
/
正本
1份
醫師到宅時,現場請備妥下列證件供參: (1)死者身分證明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驗畢後發還) (2)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驗畢後發還) (3)死者藥袋或診斷證明書或病歷摘要。
/
正本
1份
費用
死亡證明書
NT$ 3000元
繳費方式
處理時限
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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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申辦
費用
臺北市行政相驗
NT$ 3000元
繳費方式
其他
處理時限
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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