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

在宅病故驗屍(行政相驗)服務

主辦單位
衛生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醫療法、醫療法施行細則、醫師法
備        註
1.如無法確認往生者應採取行政相驗或司法相驗,請先電話洽詢,以免延誤您的申辦時間。 2.臺北市行政相驗:新臺幣3,000元(含交通費),死亡證明書另計(中文死亡證明書3份20元,第4份起每份15元、英文死亡證明書每份 200元)。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醫師到宅時,現場請備妥下列證件供參: (1)死者身分證明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驗畢後發還) (2)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驗畢後發還) (3)死者藥袋或診斷證明書或病歷摘要。/正本 1份
  • 醫師到宅時,現場請備妥下列證件供參: (1)死者身分證明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驗畢後發還) (2)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驗畢後發還) (3)死者藥袋或診斷證明書或病歷摘要。/正本 1份
費用
  • 死亡證明書
    NT$ 3000元
繳費方式
現場繳費

處理時限1天

電話申辦

費用
  • 臺北市行政相驗
    NT$ 3000元
繳費方式
其他

處理時限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