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衛生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長期照顧服務法、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
書表下載
- (臺北市)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籌設許可申請書(111.9.1更新版本)
參考網址
備 註
1.召開「專家審查會」會議期程1年4次,訂為每年3、6、9、12月份,機構送件審查期程為每季第2個月前(2、5、8、11月)繳交,若無法於規定期限內繳交,將延至下次會期進行審查。
2.依據中央制定之申請機構住宿式服務類之長照機構設立及變更流程圖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