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衛生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衛生福利部訂定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第8條
作業程序
書表下載
- 01_臺北市AED安心場所認證申請表
- 02_單位場所平面圖
- 03_AED設置照片
- 04-1_訓練課程表
- 04-2_簽到單
- 04-3_CPR+AED成果照片
- 04-4_急救講師訓練證明
- 05_AED管理員證書(或完整版CPR+AED之180分鐘時數證明,及E等公務員之「AED管理員」線上課程1小時)
其他文件
- 附件2_衛生類申請案件作業流程圖AED安心場所認證
備 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