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

外籍家庭看護工求才登記

主辦單位
衛生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外籍看護工申審流程與國內照顧服務體系接軌方案
其他文件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免評免到現場切結書
  • 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_10月新制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照顧服務員求才登記表_1016
  • 委託書_1016
備        註
1. 因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管理資訊系統資料推介勞動力發展署需3日,請於收到本局案件完成簡訊後3個工作日主動向勞動力發展署辦理(60日內)。 2. 臨櫃辦理限「免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類別 3. 被照顧者如 以身心障礙資格辦理者,須備有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正反面影本 。 4. 若無身分證正本資料 請出示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正本資料 如:戶口名簿或3 個月內戶籍謄本、有照片之健保卡,外籍人士須具備護照或居留證 。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電子檔 1份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照顧服務員求才登記表/電子檔 1份
  • 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正反面影本/電子檔 1份
  • 申請人、受委託人、被照顧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臨櫃正本驗畢後發還)/正本 1份
  • 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及受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臨櫃正本驗畢後發還)/正本 1份
  • 郵寄辦理者:切結書1份/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8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1.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
  • 2.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照顧服務員求才登記表
  • 3.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正反面影本/正本 1份
  • 4.申請人、受委託人、被照顧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臨櫃正本驗畢後發還)/影本 1份
  • 5.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及受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臨櫃正本驗畢後發還)/影本 1份
  • 6.郵寄辦理者:切結書1份/影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