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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

販賣業藥商、醫療器材商、藥局停歇業登記

主辦單位
衛生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法規依據
藥事法、醫療器材管理法
書表下載
  • 臺北市販賣業藥商、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藥局登錄及變更申請書_1_0
其他文件
  • 委託書
  • 執照遺失切結書-歇業
備        註
1.實地勘查需半天。 2.每次停業期間不得超過1年,停業期滿未經衛生局核准繼續停業者,應於停業期滿前30日內申請復業。 3.線上申請不適用於藥商(局)停業登記、藥商歇業登記但持有藥品、醫療器材許可證者。 4.項目名稱定義: (1)停業:係指藥商、醫療器材商、藥局暫停營業一段期間後,可申請停業歇業或申請復業。 (2)歇業:係指藥商、醫療器材商、藥局不再經營。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1.臺北市販賣業藥商、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藥局登錄及變更申請書1份/電子檔 1份
  • 2.市府商業處、經濟部商業司之核准公文及變更登記表或國稅局核准公文 (1)停業:提供商業處或國稅局停業公文影本1份 (2)歇業:刪減中西藥品、醫療器材營業項目之市府商業處、經濟部商業司之變更核准公文及變更登記表或國稅局註銷稅籍登記核准公文影本1份/電子檔 1份
  • 3.中、西藥販賣業藥商及藥局應同時辦理藥師(藥劑生)執業執照歇業(註銷)/電子檔 1份
  • 4.原領藥商、醫療器材商、藥局執照正本/正本 1份
  • 5.藥商、醫療器材商持有藥品、醫療器材許可證者: (1)停業:應將許可證正本繳交衛生局保管,待核准復業時發還 (2)歇業:應將許可證正本繳交衛生局繳銷/電子檔 1份
  • 6.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請逕行備妥上列所需文件及資料,至本局衛生稽查科各區稽查股送件)應附: (1)管制藥品登記證變更申請書1份 (2)管制藥品登記證正本 (3)管制藥品收支結存申報表1份/電子檔 1份
  • 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請書明委託人及受委託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及簽章)/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6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1.臺北市販賣業藥商、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藥局登錄及變更申請書1份/正本 1份
  • 2.市府商業處、經濟部商業司之核准公文及變更登記表或國稅局核准公文 (1)停業:提供商業處或國稅局停業公文影本1份 (2)歇業:刪減中西藥品、醫療器材營業項目之市府商業處、經濟部商業司之變更核准公文及變更登記表或國稅局註銷稅籍登記核准公文影本1份/影本 1份
  • 3.中、西藥販賣業藥商及藥局應同時辦理藥師(藥劑生)執業執照歇業(註銷)/正本 1份
  • 4.原領藥商、醫療器材商、藥局執照正本/正本 1份
  • 5.藥商、醫療器材商持有藥品、醫療器材許可證者: (1)停業:應將許可證正本繳交衛生局保管,待核准復業時發還 (2)歇業:應將許可證正本繳交衛生局繳銷/正本 1份
  • 6.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請逕行備妥上列所需文件及資料,至本局衛生稽查科各區稽查股送件)應附: (1)管制藥品登記證變更申請書1份 (2)管制藥品登記證正本 (3)管制藥品收支結存申報表1份/正本 1份
  • 7.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請書明委託人及受委託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及簽章)/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