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

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申請

主辦單位
環保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環境部103年10月30日函頒「輔導廢食用油回收個體戶(小蜜蜂)合法化推動計畫」
書表下載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申請核發及使用注意事項
其他文件
  • 34396_(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申請)申請標準作業流程圖V1
  • 處理時限表
備        註
依據環境保護署(現為環境部)103年10月30日函頒「輔導廢食用油回收個體戶(小蜜蜂)合法化推動計畫」辦理,自104年1月1日起,清除廢食用油之車輛及人員均應配戴回收工作證,憑證收油。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表/正本 1份
  •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影本(備正本供查驗)/正本 1份
  • 配掛工作證清除人員之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本 1份
  • 配掛工作證清除車輛之行車執照及可顯示車牌之車輛照片(前、後各1張)/正本 1份
  • 交付清除機構、再利用機構、處理機構之合約書影本或輸出許可影本(再利用機構免附)/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