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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

申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計畫備查

主辦單位
環保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
備        註
1. 申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計畫備查,請至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網路申報管理系統(網址:https://flora2.moenv.gov.tw/)申報填寫。 2. 數量、設置圖或警報設定值有變更者,應自變更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內重新報請備查。 3. 運作人應每二年檢討應變器材、偵測及警報設備之設置及操作計畫內容,重新報請備查。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計畫/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