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環保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
備 註
1. 申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計畫備查,請至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網路申報管理系統(網址:https://flora2.moenv.gov.tw/)申報填寫。
2. 數量、設置圖或警報設定值有變更者,應自變更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內重新報請備查。
3. 運作人應每二年檢討應變器材、偵測及警報設備之設置及操作計畫內容,重新報請備查。
線上申辦
免費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