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

辦理機車汰舊換新購買電動機車補助

主辦單位
環保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政府113年至115年電動機車補助計畫
書表下載
  • 臺北市政府113年至115年電動機車補助 QA
  • 臺北市政府113年至115年電動機車補助計畫計畫書
備        註
1.本案採分批審查,每星期為一批次。 2.本局得視每年預算辦理本項補助,依申請順序用罄為止。 3.計畫補助對象申請須知: (1)個人:車主身分證明文件,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獨資、合夥或法人: A.車主身分證明文件:請檢附政府機關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B.本局核准函:如購買2台以上電動機車,或曾申請電動機車補助者,應事先來函(加蓋公司大小章)向本局說明使用效益(包括詳細使用用途、使用頻率、使用範圍等),經本局核准,再行申請補助。 (3)外籍人士: A.發票收執聯影本:購車及申請補助日期,應介於居留證核發日期及有效日期間。 B.車主身分證明文件:請檢附(永久)居留證影本,如為持有「外僑居留證(ARC)」或「外僑永久居留證(APRC)」之外籍人士,居留證上之在臺地址需為臺北市。 C.車主居留/登記地址於本市滿1年之證明文件:持有「外僑居留證(ARC)」之外籍人士,須檢附最近1期之繳稅證明影本。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1.電動機車補助領據切結書。 2.新購電動機車的發票收執聯影本。 3.新購電動機車的行車執照影本。 4.車主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補助對象申請須知,詳見備註3) 5.申請人帳戶文件。(銀行別、分行別、戶名、帳號) 6.環境部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第三聯車主存查聯)之證明文件影本。(申請新購電動機車者本項免附) 7.公路監理機關核發之汽機車異動登記書,且有註記車輛車籍地址於112年12月31日(含)前登記於本市。(申請新購電動機車者本項免附) 8.經本局指定的證明文件(如:獨資、合夥或法人購買2台以上電動機車之本局核准函、車主戶籍設籍或外籍人士居留/登記地址於本市滿1年之證明文件、汰舊車主死亡/除戶證明及繼承人切結書、中低及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等)。 /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4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