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

申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

主辦單位
環保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書表下載
  • 編號38-回收業申請登記表
  • 申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書證表單
備        註
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及處理業登記證申請表須於環境部「資源回收管理資訊系統」(https://recycle2.moenv.gov.tw/)內填寫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本項申請表(一式3份),內容應包含: 1. 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但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向主管機關完成登記者,不在此限。 2. 土地合法使用證明文件。 3. 回收項目及其最大貯存量之說明文件。 4. 分類、壓縮、打包方法及設施之說明文件。 5. 貯存方法及設施之說明文件。 6. 廢機動車輛回收業從事拆解者,應檢附拆解作業流程之說明文件。 7. 污染防制(治)措施之說明文件。 8. 廠(場)區配置圖及說明文件。 9. 緊急應變措施計畫。 10. 遷廠(場)、停業、歇業、宣告破產時,或經撤銷、廢止登記後,對廠(場)區尚未清除完竣之廢棄物之清理計畫。 11. 廠(場)區周圍二公里範圍內之相關位置圖。 12.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30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本項申請表(一式3份),內容應包含: 1. 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但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向主管機關完成登記者,不在此限。 2. 土地合法使用證明文件。 3. 回收項目及其最大貯存量之說明文件。 4. 分類、壓縮、打包方法及設施之說明文件。 5. 貯存方法及設施之說明文件。 6. 廢機動車輛回收業從事拆解者,應檢附拆解作業流程之說明文件。 7. 污染防制(治)措施之說明文件。 8. 廠(場)區配置圖及說明文件。 9. 緊急應變措施計畫。 10. 遷廠(場)、停業、歇業、宣告破產時,或經撤銷、廢止登記後,對廠(場)區尚未清除完竣之廢棄物之清理計畫。 11. 廠(場)區周圍二公里範圍內之相關位置圖。 12.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