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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

1、臺北市文化藝術財團法人(基金會)設立

主辦單位
文化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財團法人法、臺北市財團法人管理規則
書表下載
  • 臺北市文化藝術財團法人申請設立申請書
  • 臺北市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設立捐助人會議紀錄(範例)
  • 臺北市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設立捐助財產移轉承諾書(範例)
  • 臺北市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設立捐助人名冊(範例)
  • 臺北市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財產清冊(範例)
  • 臺北市文化藝術類財團法人捐助章程(範例)
  • 臺北市文化藝術財團法人監察人名冊暨印鑑清冊(範例)
  • 臺北市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董事名冊暨印鑑清冊(範例)
  • 臺北市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設立監察人血親及姻親系統參考表及切結書(範例)
  • 臺北市文化藝術財團法人願任董事同意書(範例)
  • 臺北市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董事籌備會議紀錄(範例)
  • 申請代理人委任書(範例)
  • 臺北市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設立董事血親及姻親系統參考表及切結書(範例)
  • 臺北市文化藝術財團法人願任監察人同意書(範例)
  • 臺北市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設立年度業務計畫書(範例)
備        註
文化局文創發展科 電話:02-27208889轉3510 傳真:02-23455828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中央區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臺北市文化藝術財團法人申請設立申請書 ※捐助財產總額新臺幣1000萬元且現金比率為100%。/正本 1份
  • 捐助人會議紀錄及簽到表(捐助人2人以上)或捐助人遴聘董事、訂定捐助章程之相關證明文件 ※捐助人為1人者,逕由捐助人訂立捐助程,依捐助章程所訂遴聘第一屆董事與董事長及相關事宜,並提出證明文件,毋庸召開會議。/正本 3份
  • 財產移轉承諾書 ※捐助人、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同意於文化法人獲准登記時,將捐助財產移轉為文化法人所有之承諾書。/正本 3份
  • 捐助人名冊及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3份
  • 捐助財產清冊及其證明文件/正本 3份
  • 捐助章程或遺囑影本(以遺囑捐助設立者)/正本 3份
  • 董事名冊暨印鑑清冊、監察人名冊暨印鑑清冊(無設置監察者免附)/正本 3份
  •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影本 3份
  • 願任董事同意書、願任監察人同意書(無設置監察者免附)/正本 3份
  • 董事具文化藝術經驗之證明文件(須達全體董事五分之一)/正本 3份
  • 所有董事切結書及所有監察人切結書 ※切結董事相互間有配偶或三等親內親屬關係者未超過董事總人數三分之一。 ※切結監察人相互間、監察人與董事間不得有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關係,無設置監察者免附。/正本 3份
  • 董事與監察人(無設置監察人者免附)為現職公務人員或教育人員者之服務機關或上級主管機關同意書/影本 3份
  • 基金會會址所在證明文件 ※房屋所有權狀、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文件、租約或借用人同意書等。/正本 3份
  • 董事籌備會會議紀錄及簽到表/正本 3份
  • 設立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書/正本 3份
  • 申請代理人委任書 ※無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免附。/正本 3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30天

臨櫃申辦 / 郵寄申辦 / 委託申辦

應備書證
  • 臺北市文化藝術財團法人申請設立申請書 ※捐助財產總額新臺幣1000萬元且現金比率為100%。/正本 1份
  • 捐助人會議紀錄及簽到表(捐助人2人以上)或捐助人遴聘董事、訂定捐助章程之相關證明文件 ※捐助人為1人者,逕由捐助人訂立捐助程,依捐助章程所訂遴聘第一屆董事與董事長及相關事宜,並提出證明文件,毋庸召開會議。/正本 3份
  • 財產移轉承諾書 ※捐助人、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同意於文化法人獲准登記時,將捐助財產移轉為文化法人所有之承諾書。/正本 3份
  • 捐助人名冊及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3份
  • 捐助財產清冊及其證明文件/正本 3份
  • 捐助章程或遺囑影本(以遺囑捐助設立者)/正本 3份
  • 董事名冊暨印鑑清冊、監察人名冊暨印鑑清冊(無設置監察者免附)/正本 3份
  •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影本 3份
  • 願任董事同意書、願任監察人同意書(無設置監察者免附)/正本 3份
  • 董事具文化藝術經驗之證明文件(須達全體董事五分之一)/正本 3份
  • 所有董事切結書及所有監察人切結書 ※切結董事相互間有配偶或三等親內親屬關係者未超過董事總人數三分之一。 ※切結監察人相互間、監察人與董事間不得有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關係,無設置監察者免附。/正本 3份
  • 董事與監察人(無設置監察人者免附)為現職公務人員或教育人員者之服務機關或上級主管機關同意書/影本 3份
  • 基金會會址所在證明文件 ※房屋所有權狀、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文件、租約或借用人同意書等。/正本 3份
  • 董事籌備會會議紀錄及簽到表/正本 3份
  • 設立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書/正本 3份
  • 申請代理人委任書 ※無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免附。/正本 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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