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

4、臺北市藝文補助(常態)

主辦單位
文化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 其他(一)個人:設籍於本市、成年且具有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團體:於本市立案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或立案地址在本市之全國性組織, 不包括政府、政黨、學校、行政法人等機構及其所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 或捐助人之組織。 (三)非本市市民或團體、持永久居留證之外籍人士:申請計畫須符合以本市為主題, 或舉辦地點在本市之藝文活動或計畫,惟個人申請者須為具有行為能力之成 年人;團體申請者不包括政府、政黨、學校、行政法人等機構及其所屬單位 或以其為主要股東或捐助人之組織;外籍人士須持有永久居留證。
法規依據
臺北市藝文補助暨獎勵自治條例、臺北巿政府文化局藝文補助申請須知
作業程序
書表下載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補助申請須知(115年)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補助申請說明(115年)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補助申請表格(115年線上申請版)
  • 必要檢附文件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
其他文件
  • 藝文補助(常態)|線上申請使用說明
備        註
1.非全年度開放申請,詳細時間將公布於文化局網站及臺北市政府台北服務通網站,全年度開放2期申請。 2.上述文件均一式1份;請詳參「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補助申請須知」。

線上申辦 受理時間115/04/01 00:00至115/04/30 23:59

應備書證
  • 1.申請者證明文件。(團體:立案登記證書影本;個人:身分證影本、永久居留證影本) 。/電子檔 1份
  • 2.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電子檔 1份
  • 3.申請書表。/電子檔 1份
  • 4.附件資料。/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85天

停止原因- 受理時間115/04/01 00:00至115/04/30 23:59

非受理時間

臨櫃申辦 / 郵寄申辦 / 委託申辦

應備書證
  • 1.申請者證明文件。(團體:立案登記證書影本;個人:身分證影本、永久居留證影本) 。/影本 1份
  • 2.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正本 1份
  • 3.申請書表。/正本 1份
  • 4.附件資料。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8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