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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

8、臺北市年度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計畫

主辦單位
文化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年度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作業要點
書表下載
  • 115年臺北市年度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計畫申請書
其他文件
  • 臺北市年度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作業要點
  • 98-114年臺北市年度(傑出)演藝團隊獲選名單
  • 115年臺北市年度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計畫徵選須知
備        註
1. 非全年度開放申請,詳細時間將公布於文化局網站及台北服務通系統頁面。 2. 分二階段辦理,初審(資格審查)期間為22日,複審(專業審查)期間為23日,合計總期程為45日。 3. 申請書及各項附表請詳參「臺北市年度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作業要點」及每年徵選須知。

線上申辦 受理時間114/12/24 12:00至115/03/06 23:59

應備書證
  • 申請書(含申請書封面及總表)及附表/電子檔 1份
  • 立案證明/電子檔 1份
  • 團隊負責人身分證及相關附件/電子檔 1份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電子檔 1份
  • 前ㄧ年度演出活動或年度代表作品精華剪輯影音檔/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45天

停止原因- 受理時間114/12/24 12:00至115/03/06 23:59

非受理時間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書(含申請書封面及總表)及附表/正本 1份
  • 立案證明/影本 1份
  • 團隊負責人身分證及相關附件/影本 1份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正本 1份
  • 前ㄧ年度演出活動或年度代表作品精華剪輯影音檔/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4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