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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

17、臺北市民眾申請古蹟或歷史建築保存案

主辦單位
文化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申請時已滿18歲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
書表下載
  • 9「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申請案件一次告知單
  • 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提報表申請表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古蹟指定或歷史建築登錄申請表/正本 1份
  • 臺北市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文化資產價值調查申請表(若建物位於大稻埕特定專用區者請填具本申請表及表內所提佐證資料)/正本 1份
  • 申請建造物若為共有者,應取得全部所有權人書面同意書。/正本 1份
  • 所有人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請檢附委託書。/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180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 公文申辦

應備書證
  • 「古蹟指定或歷史建築登錄申請表」及申請表內所提佐證資料。/正本 1份
  • 「臺北市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文化資產價值調查申請表」(若建物位於大稻埕特定專用區者請填具本申請表及表內所提佐證資料)。/正本 1份
  • 申請建造物若為共有者,應取得全部所有權人書面同意書。/正本 1份
  • 所有人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請檢附委託書。/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