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

27、臺北市演藝團體補發登記證

主辦單位
文化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演藝團體輔導及管理自治條例、臺北市演藝團體設立變更及解散登記辦法
書表下載
  • 02臺北市演藝團體補發申請書
  • 07臺北市演藝團體代表人身份證件影本黏貼表
備        註
1.操作流程:https://reurl.cc/NGpN5e。 2.應備證件第1、3項:請下載書表範本使用。 3.應備證件第2項:請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藝術發展科」。 4.行政規費:證照費500元。 5.審核通過後請提供規費繳納證明(如臨櫃匯款單)。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1.申請書。/正本 1份
  • 2.代表人2吋照片1張。/正本 1份
  • 3.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電子檔 1份
費用
  • 證照費
    NT$ 500元
繳費方式
現場繳費
其他

處理時限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