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

46、臺北市文化海報張貼申請

主辦單位
文化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文化海報張貼申請須知
書表下載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海報張貼申請須知及申請表
備        註
1.第一檔期(每月1-15日):欲張貼檔期之前月20-25日送件(25日下午5點前送達);第二檔期(每月16-31日):欲張貼檔期之當月5-10日送件(10日下午5點前送達)。 2.申請案件一經核可,即以申請書上填寫之資料為主,申請單位不得要求另作修改,且概不退件。 3.收到線上審核通過信件後,請備妥申請書(如附件)、相關證明文件(演藝團體登記證、藝文相關法人組織立案證明或國片資格認定證明影本,政府部門免附)」, 將上述申請書、相關證明文件並附上海報(最多30張),請依限親送或寄送至本局委託廠商: 收件人:好視音活動整合有限公司 王恆傑先生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649-9號7樓 AA111 電話:02-2689-0101 手機號碼:0975-060-968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書/電子檔 1份
  • 資格證明文件(演藝團體登記證、藝文相關法人組織立案證明或國片資格認定證明影本,政府部門免附)。 /電子檔 1份
  • 申請張貼之海報(30張為限) /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7天

郵寄申辦 /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書
  • 資格證明文件(演藝團體登記證、藝文相關法人組織立案證明或國片資格認定證明影本,政府部門免附)
  • 申請張貼之海報(30張為限)/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6天